|

楼主 |
发表于 2020-11-24 16: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促进我县柿饼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食品安全,保护恭城月柿品牌,规范全县柿饼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柿饼进行染色、打粉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生产经营的柿饼应符合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BS45/016-2014)要求,严禁在柿饼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二氧化钛、马蹄粉等进行染色、打粉。二、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柿饼进行染色、打粉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