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59|回复: 5

[板路] 美女敬酒“喝一杯奖五百”醉死该怪谁?

[复制链接]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1-4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东方早报》报道,500元喝一杯酒!在高额奖励的诱惑下,20多岁的会所陪酒女子陈芸(化名)严重醉酒被送医院,7小时后年轻的生命终结。昨天,嘉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陈芸与会所之间到底有无雇佣关系、客人奖励制劝酒是否存在过错等。(10月16日《东方网》)

俗话说:杯小乾坤大,壶中日月长。人们在日常生活的宴请中,或多或少都会与酒搭上关系,且中国酒文化本身就有实用功能,喝到恰到好处,能融洽关系,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甚至成为莫逆之交。而喝得过头,可就会在酒中生悲了。这不,笔者昨日在网上就看到一家会所有陪酒女为客人的小费“喝一杯奖500百”而醉死的报道,让人觉得颇具争议!陪酒女不领薪水与会所之间到底有无雇佣关系?客人奖励劝酒是否存在过错?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的问题?陪酒女为了客人“奖励”喝酒醉死究竟该怪谁?<?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美女敬酒“喝一杯奖五百”醉死该怪谁?883 / 作者:翠峰紫阳 / 帖子ID:57740
为弄清这到底是一个怎样蹊跷的“陪酒醉死”?大家先看看事发的前因后果。据报道,2012年4月29日,20多岁的陈芸(化名)和往常一样到一家会所上班。她平时的工作收入主要是客人给的小费。当天晚上,包房客人特别大方,放言喝一杯酒奖励500元。一杯又一杯后,陈芸严重醉酒。据会所介绍,事发当天,陈芸给客人提供服务而拿到了4900多元的小费。而根据陈芸父母的诉状,4月30日凌晨2点严重醉酒的陈芸被送进医院。7小时后的9点30分许,陈芸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针对陪酒女的醉亡,我们不能不先说说中国的酒文化。在中国,美女陪酒并不新鲜,古往今来,无美酒不欢,无美女不乐,可说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是有“秀色可餐”吗?当人们觥筹交错酒酣耳热之际,有美女袅袅婷婷捧杯而至,歌舞升平调笑劝酒,既活跃了酒桌的气氛,让食客们收获愉悦的心情,同时也促进了饭店酒菜的销售。然而,这种职业与陪吃、陪玩、陪睡的“三陪”职业有什么区别。现在看来,也只有再加一条叫“陪喝”了!表面上看似乎合情合理,但它是不是合法?就有待相关部门去鉴定了。
在陪酒女的合法性还没有定姓前,陪酒女的死亡,我们到底该怪谁?从报道中,我想,大家一定看到,陪酒女是不拿会所工资的,是靠客人给的小费。也就是说,陪酒女是要靠陪客人喝酒才能赚取自己的工资,表明看这只是她个人的行为?!实质呢?这背后是不是一种商业行为?有着各种利益的因素在里面?也或许明里暗里带有某些交易的色彩在里面?你想,酒店让美女来陪客人喝酒为了啥?好像不用明说了吧,还不是为了多促销,多生财。而美女“舍命陪君子”就更不要说了——客人的小费!你说,这该怪谁?
说实话,笔者觉得要怪,倒是要怪花钱消费的顾客。就本案而言,若不是“包房客人特别大方,放言喝一杯酒奖励500元。”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大家都知道,经济学中的“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个说法吧,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差钱”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人,有了这样的需求,于是就在社会上出现了这样那样“畸形”的消费市场,才上演了这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也许有人会说,难道姑娘不知道自己的酒量?难道不知道喝多了会出事?是的!没错。问题是,酒这东西你一旦喝高了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你说,不怪他们,怪谁?
当然,美女陪酒这话要是扯开了,可就收不了场。“美女陪酒”主观上说这是喝酒人的事,客观上说,这样极易催生社会不良风气,甚至诱发各类怪象的出现。大家都知道,现如今,很多的地方官员,一到下班的时间,不是“拖”着自己部门的美女往酒店里跑,就是在外面找“风花雪月”的场所去“喝花酒”。这是为什么?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阴阳效应”,本无可厚非。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现在流行“喝花酒”就是这样的原因。由此,笔者认为,美女陪酒的大量出现很有可能是官场或商场腐败催生的怪胎。你说,这又该怪谁?
饮酒在于适量,过量饮酒会伤害身体,甚至会酿成悲剧。我想,大家都会知道,而这回不一样,美女陪酒为了“奖励而喝”且喝出了人命,真乃“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己为钱喝出人命该怪谁?又该如何定性?她不领工资算不算会所的员工?为了“小费”喝酒而醉,死客人担不担责?而客人是在会所消费,会所能否脱得了干系?这种为了客人“小费”而喝酒算不算是劝酒行为?这一连串的问题,好像就摆在了大家的面前。可以说,如今很多的酒店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法律风险。针对此事,是否该引起大家的反思!
总而言之,陪酒女醉死不管大家怪谁,面对这样的现实,笔者并不想挥舞伦理的大棒,对陪酒女大加指责,也不是想站在道德的高度,对陪酒女进行倾向性的评判。只是对陪酒女的出现,多少还是让人不由得心生一些暗虑。从上面的分析看来,“陪酒”不单纯是她个人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且还面临着不可预测的道德和法律风险,极易造成“商家、美女和顾客”多输共损的局面!像这种“不伦不类”的陪酒兼职。不知你如何看?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1-4 21: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奇不有…………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1-4 2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峰紫阳 发表于 2012-11-4 21:40 美女敬酒“喝一杯奖五百”醉死该怪谁?274 / 作者:平安大叔 / 帖子ID:57740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到天国可放开肚皮喝! 美女敬酒“喝一杯奖五百”醉死该怪谁?713 / 作者:平安大叔 / 帖子ID:57740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1-4 22: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  远离陪酒{:soso_e154:}为了几个钱把命都搭上了 不值啊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1-5 09: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事都要量力而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app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