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笺(187)
从何时起,救死扶伤的医院,已变成营利性的场所?从何时起,医生的良心已变得麻木与势利,冷漠与无情?当一个医院,没有了济世利人的医风,它会尊崇救死扶伤吗?当一个医生,没有了对生命的尊重,他还会有做人的诚信吗?医者父母心。请问,你的慈悲良善又何在呢? ——摘自小楠于24日凌晨1:38《想哭,却哭不出来》
不能一味地全指责医院“不见钱不抢救” 对社会上一部分病患者无钱治病的问题,这不是医院一个部门凭自身的道义和财力能解决的,须全社会共同来应对这种特殊贫困救济的问题。近几年来,政府就这个问题出台过一些政策、作了一些工作,比如基本医疗保险,它就是一个全社会聚资互助医疗费基金。但那还是很有限,对因大病引起特别严重的贫困的救济还是没能完全解决好。由于医院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财政不再为因病员欠费而致亏损、破产负责,这才迫使院方硬起心肠不见钱不施救的。如果不这样,会有成千上万的病人不交费,以后也不会有病人再交费了。那么,医院不是倾刻间就破产了吗?那后果会是什么样呢?医院关门了,千千万万的病患者由于无处就医治而受病魔折磨,有的人会因此丧命。 人总会患病的,患病就需要医治,就要有医疗机构的存在并且发展,医院要治病救人,那首先得有经费维持它的营运,否则,它就会倒闭.医院因病患者就医不交钱而拖累夸了、倒闭了,人们上哪里就医?医院想要更好、更多地服务于群众的身体、生命健康,那是要有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它必须有必要的经费和其他营运条件维持它的生存和发展,否则,一切都无法谈起。 所以,对医院的“没有钱见死不救”的做法我不赞成,但可以理解和同情他们的苦衷,他们也是出于无奈才如此不近人情的。那么,这个问题总得有人负责解决,该由谁来解决呢?只有政府和全体公民共同搞好大病医保工作才是此类社会问题的治本之良方,否则,靠小恩小惠施舍,是无法解决14亿人口、有近四成老年人口的大国因大病而致贫的问题。哪怕民政部和红十字会募集1000亿元善款,对于这么庞大的需要救济的病犯者群体,而且时时如流水持续不断的医患巨大所需,那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永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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