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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巨贪汤成奇又“创造”了“三个奇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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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5: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巨贪汤成奇又创造了“三个奇迹”?


据新华网江西频道129日报道,原南昌市委常委汤成奇受贿3901万元一审被判死缓。

又一个蛀虫倒下了!也许有人会说,像汤成奇这样的贪官,每年都会倒下几个,没有啥大惊小怪的。笔者认为,汤成奇又创造了若干个奇迹:

又是边腐边升。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郊区蛟桥镇镇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南昌市郊区湖坊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南昌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副市长、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同案犯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901万余元,其中650万元未遂。

又是一窝贪。

同案查明,熊丽舜伙同丈夫汤成奇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85.3679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党委原书记张晓华、南昌市公安局桑海公安分局原局长罗辉、原南昌市丰和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国文,利用自己或汤成奇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分别为4708.894万元、2480万元和2350万元。以上3人收受的财物中,各有650万元未遂。

再次创造巨贪不死神话。

因受贿3901万余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分别判处张晓华、罗辉、许国文及汤成奇的妻子熊丽舜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南昌,八一起义地,革命英雄城。2012中国反腐第一案,就这样在红色之都打响了!
作者:海年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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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15: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能否找到一个不贪的书记、局长、厅长……等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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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5: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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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5: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党,得不死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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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6: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去做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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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6: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1:}{:soso_e151:}  贪毛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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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6: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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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1-31 19: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枪毙?
法官拿了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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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0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三 发表于 2012-1-31 19:26 巨贪汤成奇又“创造”了“三个奇迹”?【转载】993 / 作者:ssql / 帖子ID:8985
为什么不枪毙?
法官拿了不少吧,

又一个贪官不死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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