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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短笺(276)
优抚老兵 (可可) 义为兵,(职业军官除外)顾名思义就是公民按《兵役法》规定为保卫国家服役、不向国家要报酬尽义务的行为。除了在服役期间按战训要求的标准供应生活必需物资、设备、装配外、退伍时领取按规定标准一次性的返乡旅差补助费、复员安置补助费外,不再享受工资和其他任何报酬。有人说,这种待遇若对非战时的义为兵而言是公平的、可以理解的接受的,但对于那些参加过战争的退伍复员回乡务农的老兵就不公平了。 这些人认为,人们对那些早已解甲归田老的参加过对越战的老兵不够尊敬、对他们的生活关心不够。对这些复员回农村务农老战士,我想政府一定对他们有过优抚,但不会太丰厚。如今这些进入中老年龄的人,生活境况也不太好,至今还为争取一点应有的荣誉和待遇而不断到政府上访,这是社会良知的一个伤。 那么对那些现已为数不多、尚健在的抗日老兵呢?(不管他们是国军还是共军)有过什么样的优抚过?我想一定有过,但不会太丰厚。 对那些参加抗日战争,也参加国内战争的国军复员老兵呢有过什么优抚?我想不一定有,即使对少数人有,但不会太丰厚;(当然败者为寇他们是不能享受胜者的优抚的,可他们当年也曾上过抗日的战场,也是为了国家的名义而浴血牺牲过呀!那他们向谁要公平去?) 对那些当年出国抗美援朝的几十万志愿军复员回家种田的老战士,进行过什么样的优抚?我想一定有过,但不会太丰厚。 1979年春我家就有一位亲人上了对越的战场。他从未得到过什么补助和抚恤金。当年作为非农业人口,就安置进了一个乡镇集体个业当工人,这若视为优抚,当是幸运的。可人到中年后被下岗了,除了我们这些至亲的人还记得他当年上了战场之外,还有谁再记得和提起当年他和战友上前线保家卫国而战的旧事? 国家和民族也许都是这样的:选择一些记忆,反复记忆;选择一些忘记,彻底地强行忘记。不然,历史无法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