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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点]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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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10-21 10: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钦州市 电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问答
     1、什么是经济普查?经济普查频率和时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为什么要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过普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
     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及生产要素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
      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什么?行业范围包括哪些?
     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和调查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行业范围包括: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保证基本单位不重不漏,对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也进行普查登记。
    5、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内容是什么?时间怎么安排?
   答: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6、这次普查将运用哪些新的信息技术手段?
     答:这次普查将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采集普查数据;这次普查还将大力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传送和处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和电子化。
   7、经济普查对被调查企业和老百姓来说有什么用处或好处?
     答:从宏观上来讲,经济普查的数据能够给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普查资料可以成为制定调控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依据。同时,对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微观上来讲,能为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生产经营决策,赢得市场先机和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同时,对于老百姓本人来说,由于国家掌握了正确的信息,在制定社会保障标准、再就业安置、公共设施建设等政策时,将更加人性化,从而使社会发展利益能够惠及每个人。作为个人来说,也能够通过对普查信息的了解,正确认识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积极参与国家事务,能够积极引导个人对就业、消费、投资等作出选择。
      8、经济普查对象有什么义务?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经济普查对象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答: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10、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统一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11、如何保证经济普查资料不被泄露?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社会各界如何了解、咨询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
     答:社会各界不论是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或个人想要了解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可以通过电台、电视台,各大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获悉。
      13、经济普查向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收费吗?
      答:经济普查虽然是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但普查所需经费包括人员、宣传活动、物资准备、技术培训、登记调查、数据处理等等均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因此,作为被调查对象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14、在经济普查中有违法行为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一)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二)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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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10-21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贺州市 电信
反正都平均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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