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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21: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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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刘敬明 李莉)一名1969年出生的男子曾某4年前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此后,这个禽兽父亲几乎每月都要奸淫女儿数次,直至今年6月底案情暴露,受害人才结束噩梦。11月15日,秀峰区人民法院以嫌疑人曾某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小曾(1994年6月出生)年幼跟随外祖父生活。2008年下半年,小曾回家随父母共同生活。案发最早在2009年下半年,有天晚上,老曾趁小曾(当时刚满15周岁)熟睡之机,强行发生性关系。小曾以为父亲是一时冲动,想到家丑不可外扬,便没声张,然而,厄运从此开始。此后,老曾经常强行与小曾发生性关系,难以忍受的小曾以各种方式逃离家庭躲避父亲的伤害。
因不堪忍受凌辱,2010年1月10日,小曾服农药自杀,幸亏被人及时发现送医院抢救才得以挽回生命。然而,老曾却置女儿的生命于不顾,经常到小曾所在学校门口、小曾打工的公司闹,迫使小曾回家供其发泄。今年6月29日晚9时,小曾送母亲上班后返回家,老曾着短裤为女儿开门。小曾即进自己房间更衣,老曾跟随进入房间,关门后从背部抱住小曾,强行脱掉小曾裤子,小曾推老曾出房未果,尔后,老曾将小曾推到床上,随即强奸。
翌日,愤怒的小曾将事情告诉外祖父及舅舅,亲人们找上门,坚决要求老曾与妻离婚,滚回临桂县老家,否则报警。无耻的老曾既不愿离婚,也不离家。随后,家人向派出所报警,老曾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嫌疑人供述,其自2009年下半年强奸小曾后,每月都要多次强奸女儿。
据介绍,该案在公诉机关审查时,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老曾还扬言女儿如不到司法机关撤诉,其服刑出狱后要整死女儿。在法庭上,面对法官“为何要强奸自己的女儿”的提问,老曾恬不知耻地说“就是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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