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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4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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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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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桂林市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和往届桂林市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各县级文明单位开展第十一批桂林市文明单位评选推荐活动,经相关部门审核、组委会评审等程序确定,拟推荐4个单位申报第十一批桂林市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单位有需反映的事项,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单位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县文明办办公地址:恭城镇茶南路18号;邮编:5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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