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工作,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决定开展农民工一次性创业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创业奖补对象:对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下称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
二、申请创业奖补条件: (一)创办者为广西户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50% ); (二)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 三、奖补标准:5000元/户。 四、申报补贴须提供的材料: 1、《广西农民工创业奖补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近6个月经营记录(开户银行流水单、购销票据、纳税单据均可); 5、申报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6、经营场所照片。 五、申请补贴时间、地点 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申请。 六、联系电话:8220615(恭城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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