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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点] 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相关机构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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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0-11-7 20: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相关机构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我县对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境内残疾人相关机构给予资金补贴按如下方案执行。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吸纳残疾人就业补贴。从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且未享受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相关就业补贴政策的,每安置1名残疾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房租补贴。对于租用非国有产权房产、经协商确实无法减免租金且经营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残疾人相关机构,按照其2020年2月至6月(含2月和6月)实际支出房租给予3个月的疫情期间房租补贴(就低不就高原则)。
(三)用水用气用电等费用补贴。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开办的企业、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残疾人相关机构,按照其2020年2月至4月实际支出的用水、用电、用气费和购置防控消杀物资费用给予补贴,其中,购置防控消杀物资费用补贴限额300元/机构。
二、申请和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县残疾人联合会申报,并需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因条件不符合而自愿放弃申报。
1.吸纳残疾人就业补贴
(1)营业执照;
(2)就业材料证明;
①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2020年2月起,疫情期间新增残疾人就业);
②新增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必须从2020年2月起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③残疾人证;
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2.房租补贴
(1)营业执照;
(2)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经营者残疾人证;
(3)租赁合同(需标注场地面积大小);
(4)2020年2月至6月实际支出房租凭据;
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3.用水用气用电等费用补贴
(1)营业执照;
(2)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经营者残疾人证;
(3)2020年2月至4月用水、用电、用气费用和购置防控消杀物资费用税务发票。
以上材料需要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二)县残疾人联合会汇总初审通过的拟发放补贴统计表,于2020年11月23日前,连同各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报县财政局核定安排资金。同时,县残疾人联合会将拟发放的补贴情况应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三)经过5天的公示期后,县残疾人联合会即可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恭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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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11-8 09:4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移动
哎!有的人总是认为是政府帮找的工作可以不用做事就拿工资的特别的懒又不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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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11-8 0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相关机构给予资金补贴的实施方案343 / 作者:形腿望舞 / 帖子ID:27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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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11-8 16:3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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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11-9 07:5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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