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众联防联控措施的通告
全县各族人民:
自2019年12月底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各地报告病例数字快速上升,波及地区不断扩大,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抓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现就我县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众联防联控措施通告如下:一、自疫情发生后从湖北来恭城或恭城籍从湖北返乡的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一)尽快到所在村委或社区进行登记,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二)从离开湖北的最后一天开始,连续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三)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请及时拨打120,由县人民医院派车接往县定点医院诊治,并主动告知医生湖北旅居史和接触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从和病人接触的最后一天起采取医学观察14天,在家中观察期间需与医务人员保持联系,并需要了解病情观察和护理要点,掌握家庭预防的洗手、通风、防护和消毒措施。(一)密切接触者要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拒绝一切探访。(二)限制密切接触者活动,最小化密切接触者和家庭成员活动共享区域。确保共享区域(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保持窗户开启)。(三)家庭成员应住在不同房间,如条件不允许,和密切接触者至少保持1米距离。哺乳期母亲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四)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密切接触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 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口罩之后,要对双手进行清洁。(五)与密切接触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密切接触者居住空间后,需清洁双手。准备食物、饭前、便后也均应清洁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酒精免洗液清洁。如双手比较脏,则使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注意酒精使用安全,避免意外吞食或引发火灾)。(六)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手纸。如果没有一次性手纸,也可用洁净的毛巾擦拭,毛巾变湿时需及时更换。(七)偶然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来捂住口鼻的材料可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或者使用之后正确清洗(如用普通的肥皂/洗涤剂和清水清洗手帕)。(八)家属应尽量减少与密切接触者及其用品的接触。如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九)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十)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密切接触者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以60-90摄氏度的温水和普通家用洗衣液对上述物品进行清洗,然后完全干燥。(十一)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被密切接触者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品。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十二)病例密切接触者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请及时拨打120,由县人民医院派车接往县定点医院诊治,并主动告知医生接触史。2.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3.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5.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清洁;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6.建议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7.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8.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9.准备常用物资。家庭备置体温计、一次性口罩、家庭用的消毒用品等物资。1.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2.避免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3.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4.患者及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患者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应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5.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6.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要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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