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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9: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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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关于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辆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人行道管理,改善通行条件,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广西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县城区及高铁片区部分人行道实施机动车禁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路段 县城建成区域及高铁片区(除规划停车位外) 二、处罚及依据 适用《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处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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