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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杂谈] 违反自然规律都不是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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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2-4 17: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正与反、矛与盾、黑与白、阳与阴、好与坏、痛苦与幸福、是与非……一切对立的事物都是有条件性的、相对独立的、有分明的界线的,不能混淆和互换的。否则,我们就会落于诡辩主义和无条件的“虚无、泛是非主义”的陷阱之中。不能将痛苦当享受,正好不能将耻辱当荣耀一样的道理。违反自然规律都不是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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