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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恭城] 用人单位或个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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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2-28 15: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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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3-1 15: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以前上课讲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现实还是有点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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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3-1 17: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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