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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杂谈] 宪法为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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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3-6 13: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联通
   有一位網友在評我那篇《吃大戶式的农民革命》短文時說:“無論哪個時代的富人有几个富人没不是官商勾结、不是剥削劳苦人民、不是私吞国家集体财产而富的?”言下之意是這種“吃大戶式的农民革命”是合理的。我不以為然。
   為富不仁和強盜致富有之,但不是全部,而且在法制下,只是其中少數人。私有制下社會必定會有相對的貧富差距,不如此就不會有競爭,也不會有發展的動力,人人都會變懶漢,社會就會停滯不前,甚至坐吃山空,再這麼下去,要麼餓死,要麼為爭奪活命資源而內部開始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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