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今日恭城 于 2016-3-30 14:20 编辑
恭城检察院 成功调解促成刑事和解
近日,恭城检察院成功调解一盗伐林木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
案情回顾:
2015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携带勾刀及手工拖锯到恭城县三江乡白牛塘山场偷砍杜某某和吴某某的杉树,后经鉴定被盗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积量为2.6643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定,盗伐他人杉木,涉嫌盗伐林木罪。目前,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事件发展:
1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卷,被盗伐的林木数量刚刚达到立案标准,犯罪嫌疑人为初犯且案发后主动认罪悔罪,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认为本案适宜刑事和解。
2走访中了解到犯罪嫌疑梁某某是家中的唯一劳动力,育有4个儿女,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赔偿,导致调解工作进入瓶颈。
3侦查监督科的办案检察官联系乡镇检察室、森林公安的干警、当地司法所和村委的干部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主动沟通协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
4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征得双方同意,在恭城三江派出所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
认真的检察官是超帅的哈~~
◤ 释法说理 ◥ 耐心讲解 ◤ 俯身指导
◥ 制作协议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嫌疑人梁某某当场表示歉意,保证今后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并当场支付赔偿金,受害人杜某某和吴某某本着相邻关系及照顾嫌疑人梁某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盗伐杉木的行为予以谅解。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依法对梁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刑事和解的意义是很大哒~
通过刑事和解,有利于更好的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改善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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