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熙 通讯员粟卫红陈张军)昨天,记者从象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要求,该院与辖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强强联手,启动刑事案件“轻刑速裁”工作机制。这也是在我市各县区政法系统中率先联合法、检、公三家共同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创新机制的法院。 经象山区人民法院统计,仅今年10个月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与上年同比增长了85%,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占比达八成以上。“轻刑速裁”工作机制能有效解决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 启动“轻刑速裁”工作机制后,象山区人民法院对第一批10个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一个小时。 “‘轻刑速裁’并不是‘轻刑乱裁’。”象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轻刑速裁”最重要的依旧是在严格遵守刑事审判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法院牵头下,多方参与,为刑事案件侦、诉、审搭建“速裁快车道”;灵活运用庭审方式,简化审判流程,下移审批权限;简化文书制作等。“通过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实现‘速裁’,能缩短审判周期,大幅度提升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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