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惠高速A路段偷工减料建成豆腐渣工程无人管 举报人王东水,身份证号码:362329196110130317 举报人周卫华,身份证号码:362502196712080610 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我们在南粤集团揭惠高速A3路段中部分桥梁的上部和下部结构工程并负责该部分工程施工,在此过程我们发现承包单位广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情况,严重违法了国家建设领域有关规定。 举报一:“司马浦互通立交主线桥桩基石幅2015年1月份46#-3桩长61.4米;2015年2月份45#-4桩长61.6米;地面标高25.703米38根,提前变24米短了1.703米,25.703-37.703米,按图19根的钢筋放了10根,少放了9根,15年9月份之前40米以下桩都是一样,而且这样的问题柱桩有近400根”。 举报二:“47#承台混凝土没有强度。” 举报三:“右18#-3(注明:靠右马路边,不是18#-3,18#-4桩基钢筋按图纸预留1.5米,实际预留了70公分,短了80公分。)” 举报四:我们于2016年7月份到广东省交通厅反映情况,交通厅副厅长杨细平接收了我们的举报材料,却没有作为,我们在此举报厅长李静、杨细平渎职、不作为。 2016年7月7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粤交监督函(2016)24号《广东省交通质检站关于揭惠高速公路司马浦汇通立交桥施工质量问题举报调查情况的复函》。其中核查结果为:综上所述,举报18#-4桩基顶钢筋嵌入承台的长度不足问题基本属实,但未达到短80cm程度;举报47#承台混凝土没有强度问题不属实;举报46#-3、45#-4桩基钢筋“提前变短”及“少放”问题,因目前尚无有效检测手段准确检测成桩后的基柱钢筋笼质量状况,经核查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结果反映其制作与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复函中提到的“我们深表质疑,难道我们国内就没有检测设备能对成桩后的桩基钢筋笼质量问题进行检测吗?难道广东省投资如此巨大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就没有监督部门出面监督吗? 经过我们咨询,我国很多检测机构利用钢筋检测仪器完全能够做出正确的检测结果。 我二人在向相关部门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现在向全国人民举报,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时代!!!我们保证以上举报内容完全属实,并对自己的举报行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请全国人民群众监督,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委及广东省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负责人、违法违纪者和承建单位严肃查处。 举报人:周卫华 举报人:王冬水 2017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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