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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见闻] 十堰中院领导: 公私分明方能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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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7-3-11 1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铜陵市 电信
十堰中院领导: 公私分明方能为民!903 / 作者:碍不碍 / 帖子ID:197025
   “共产党人的权力,不像地球,既围着太阳公转又围着地轴自转。我们只能围着党和人民“公转”,不能围着个人利益‘自转’”。这是一位领导干部对权力观的中肯告诫。“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如何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是古往今来为政者探讨最多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历史上,崇公、尚公是主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更将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作为对党员干部政德的基本要求,把崇公、尚公的精神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党员干部素质修养、党性原则、官德人品的试金石。党员干部手中之权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既不能把权力看作一己独占的“私人财产”,更不能把权力当做利益交换的“筹码”。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生动彰显,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心正则公,公则不为私利所惑,正则不为邪恶所媚。党员干部从政用权只有坚持廉洁奉公、公私分明、公正为民,方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党性松弛,作风不正。谓予不信,请看:湖北武汉、鄂州、十堰等地的多家公司,先后遭遇同一原告提起的诉讼,并因其向法院提出的诉讼保全,导致公司大量优质资产被查封,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目前,因多家企业报案称原告实施诈骗,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鑫港置业公司,是报案的企业之一。2014年12月,鑫港公司现负责人刚刚完成了收购手续,手续完成后不久,鑫港公司就收到了李明启索要高达8210万元的“借款”诉讼。自称发生于其与原鑫港公司持有20%东股份的前股东张德东之间。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收到法院传票当天,律师立即与前股东之一的张德东联系,被告知张德东已于2014年12月24日当天“死亡”。
借款一事想通过死人确实是难以核实真伪。

      而李明启所提供的多笔“借款”的银行转帐显示,“借款”经过了中间人谢某等人的帐户。不过,经公安机关取正发现,这些钱,均是仅在3至5分钟之后,便又转回了李明启的帐户。更有一笔5000万元的“借款”为白条一张,没有任何支撑。
       2014年12月24日,李明启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州鑫港公司偿还8210万元“借款”。尽管“借款”一事存在蹊跷,且存在短时间内转入张德东账户后,又迅速转回李明启帐户的问题,但是由于李明启提出了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导致鑫港公司土地被查封,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但由于在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的亲自操纵之下,由李明启出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查封了鑫港公司两块共188亩商住用地,公司经营陷入绝境。

在两位如此强硬的“后台”支撑下,李明启用同样的手法同样的起诉方式,自2013、2014、2015、2016每年都会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起,单个诉讼金额都数千万乃至上亿元不等。而此期间,李明启作为社会无业人员,没有任何经济实体和收入来源,却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多起经济往来诉讼案件中,通过超额违规保全的方式累计查封扣押武汉、鄂州、十堰等地企业优质资产数额高达30余亿元。

       “目前,这些土地还是处于被查封状态,公司的正常经营难以为继。”近日,网贴《…………   谁给我们解封被恶意保全的6.3亿资产?》刷爆了十堰市民的微信朋友圈!

      难道真如坊间所说: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荒唐。

      腐败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权力一旦改姓,“私”字就会无限放大,大得没有边际;“公”字则会无限缩小,小到难觅其踪。

        君不见:多起诉讼案件中,李明启通过邱剑民、朱志康的帮忙授意,采取如出一辙的超额违规保全方式,通过名下没有开展任何经营业务,更没有任何固定资产的担保公司提供一纸书面担保函,查封公司优质标的资产,查封扣押资产数额高达30余亿元,让企业陷入无法正常经营的艰难境地,

  例如:
   2013年,李明启诉十堰泽善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全商铺面积38000平米,价值4亿元,保全担保:十堰市汽车产业担保公司担保,诉讼标的:1亿元;
   2014年,李明启诉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保全土地面积188亩,价值6.3亿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诉讼标的:8210万元。
   2015年,李明启诉十堰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保全商铺面积2846平米,价值6000万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诉讼标的:2000万元;
   2016年,李明启诉武汉凯喜雅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保全土地面积428亩,价值21亿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诉讼标的:1.3亿元;

       按照银监会、财政部、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家公司只能提供净资产10%的担保权限,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实际能承担的只能是一千万元担保,明显与查封的30余亿元资产不对等。

        在通过提起多起诉讼耗费诸多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同时,邱剑民、朱志康等还授意李启明通过向法院提起资产保全方式,令多家民营企业优良资产被超标查封、保全,背负大量银行贷款。就是用这种拖延手段,逼迫民营企业向他们支付大量实际并不存在的“借款”。

        我们通过调查得知,在李启明实施这些挖坑、设套敲诈勒索的背后,邱剑民、朱志康及时为其充当出谋划策的“军师”和“保护伞”,并从获得巨大利益输送,在李启明对多家民企实施“恶意财产保全”的违法行为时,邱剑民、朱志康甚至会赤膊上阵,利用担任十堰中院常务副院长和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的职务便利和影响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受到严惩,究其原因,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以自我为中心、以利己为标尺,忘乎所以,不知敬畏,在外表光鲜的形式掩盖下,扭曲了权力为民服务的本质属性,最终落得可耻下场。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奉劝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立即迷途知返、悬崖勒马,否则将会玩火自焚!做了坏事不要紧、只要你悬崖勒马、一切都会有补救的机会!

     公权之裂缝,是被私欲一点点撑大的。一旦在私字上打开缺口,私欲膨胀,往往让人欲罢不能,想回头都不行。拿一分钱财,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当苏联的“共产主义贵族们”争先恐后地涌入“特供”商店大肆抢购的时候,就为一个政权提前奏响了送葬的哀乐。

      秉公用权是为官之本。权力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更不是为所欲为的私器,而是负有人民重托约束的公器。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党员干部只有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才能“忠实地为他们办事”,而不是为个人办事;才能“适合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适合少数人的利益。

        最近,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在与鑫港公司的沟通中,也承认李启明的担保手续存在问题,沃邦担保公司不仅仅是一家空壳公司,而且李明启诉讼标的8210万元的金额更是存在很大问题,查封鑫港置业价值6.3亿商住用地更是存在严重的问题。

       在2016年新华社的一份内参调查中也披露,张德东与李明启存在争议的多笔“借款”,实际上都是通过中间人在账户中短时间内转出后又重新转入,“空转”形成。此外,在一笔高达5000万元的单笔借款,而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在李明启所称的交易时间段内,其账户中实际资金连1000万元都没有,这也意味着李明启所称的时间段内,根本没有负担借出资金5000万元的能力。

        新华社的这份内参中还披露,李明启在庭审中,面对如此巨额的“借款”形成的原因,三次开庭三次说法均不一致。李明启更是在十堰市中院的诉讼官司的多起案件庭审中当庭殴打对方当事人,威胁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主审法官却对此情形视而不见!

        然就是这么“莫须有”且存在很大争议的8210万元“借款”,因为有邱建明、朱志康等人的出谋划策和操纵,不仅“坐实”在鑫港置业有限公司头上,更以法律的名义将鑫港公司评估价值6.3亿元的188亩土地全部予以查封保全。

        而类似经李明启出面诉讼,由邱剑民和朱志康充当幕僚的“虚假、恶意财产诉讼保全”,在武汉、鄂州、十堰等近四年就有4家民企优质资产被查封保全,李明启诉讼金额达3亿元,涉及保全的资产金额却高达30余亿元之巨。

      正本才能清源。为官当为“公”,从政须从“正”。杨业功的《公仆铭》写道:“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在不大,为公则灵。”共产党人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锻造出为公为民的坚韧品格,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公者千古,私者一时”。

        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共产党人永远在赶考的路上,领导干部既要敬重权力的威力,又要畏惧权力的锋芒,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就得“锱铢必较”,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恪守本心、严格自律,跳出“自转”,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长期欺压百姓、巧取豪夺、打压实体经济企业、破坏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令人发指,真是罄竹难书。

       尊敬的十堰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这些严重问题就存当下,这无异于是藐视党纪,不把党规党纪当回事,也无异于这无异于是在藐视党纪党法的地位和权威。
         难道真的要“老大”出马?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 全无敌”。
          谁也没有“剥夺”小微企业“脱虚向实”发展实体经济的权力,为了拨开阻碍实体经济发展的重重“雾霾”、打造十堰风清气正的“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该出手就就出手。

        尊敬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领导,是该到了向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等等这种枉顾党纪、党法,以权谋私、危害党员形象的党内腐败分子出手的时候了!春天来了,我们还能看到希望吗?!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中纪委@湖北省纪检委@新华社@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上游新闻@界面新闻@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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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分明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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