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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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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资源县 电信
关于网上传播“6.24恭城三江银行被抢并通缉”的谣传
的澄清公告
网安部门在网上巡查工作中发现,在恭油茶论坛、恭城520论坛、桂林人生活网论坛等网络媒体上,不断有人转发自631124185QQ空间的消息,称“6.24恭城三江发生重大杀人抢劫案通缉令”并有落款“桂林公安总局”,在“通缉令”中,并贴有二人照片。
网监高度重视,立即问询涉案地公安机关、当地银行主管、桂林公安局,发现此消息纯属谣传,三江乡并无此事发生,派出所未接到报案,桂林公安官网上并无官方通缉令。
短短两天时间,此QQ空间上的消息,已被转发503次,网上到处被风传,公安、银行问询电话被打暴,人心惊惶。为迅速控制事态,维护基本社会秩序,网监对此事进行了立案侦察,并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定位到谣言制造者QQ空间主人路某,将其抓获。
通过侦讯、取证、固定证据,确定路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经过审批程序,给予路某治安拘留处罚,现在押恭城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执行拘留。
此谣言对社会的危害,有以下几条:
1、冒用公权机构的名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2、传播具有令公众恐惧的不实消息。
3、张贴他人相片,用伪造的“通缉令”构陷他人,损毁他人名誉权。
本监在此公告广大网民,当你看到本公告时,视作避谣通知,应立即中止传播谣言的行为,停止转发此条不实消息,并删除已发表的此类贴文。否则一律类同处罚,绝不姑息。
特此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网络安全大队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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