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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不,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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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0-8-16 09: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22岁女子马某在公厕诞下男婴,却因各种荒诞的理由狠心将亲生孩子扔在垃圾堆,导致孩子脑部重创,早早地遭受本不应有的伤害……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希望她能悔悟,尽心呵护、照顾孩子。

但判决之后马某认罪悔罪态度差,始终拒绝抚养男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8月13日下午,在绍兴市民政局的申请下,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事件作出另一个判决,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827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亲生母亲狠心扔子

2019年6月13日凌晨5时许,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一村中,几声孩子的啼哭声引起了过路村民袁某的注意。循着哭声,袁某发现路边垃圾临时堆放场内,在一堆废弃的红砖中,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

袁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914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袁某发现弃婴现场)

警方到达后,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经医生诊断:因刚出生便多次遭受重创,导致新生儿患上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室扩张等十余项病症。

到底是谁如此狠心扔下刚出生的婴儿?

2019年6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在对该村周围的监控进行查看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998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案发地垃圾临时堆放点)

“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他死了对谁都好”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22岁的马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反复这样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原来,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许某,还育有一子。2018年下旬,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但因经济拮据一直未结束妊娠,始终假借身体发胖为由隐瞒着许某。

案发当日,马某自觉临产在即,便在凌晨偷偷骑电瓶车到村中公厕独自产下男婴。

事后怕被人发现,凌晨4点,马某将满身是血的婴儿丢弃在临时垃圾场,还特意用雨衣和废砖头遮盖后才匆匆逃离。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37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案发地公厕)


二审改判,收监执行!

2019年6月14日10时许,马某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差,且始终拒绝抚养被害人,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绍兴中院经审理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525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今年7月8日,绍兴中院向被告人马某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

2019年7月14日,马某产下的男婴经过治疗终于脱离生命危险,由绍兴市民政局指定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并由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委托绍兴市儿童福利院代为临时养育。

民政局认为,马某不履行监护职责,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害男婴的生命、健康权。于是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不,你不配。

不,你不配。961 / 作者:麻辣鸡翅 / 帖子ID:275661
庭审现场

越城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生育男婴后便将其赤身裸体丢弃在露天垃圾场,在医院救治男婴过程中未支付任何费用和进行过照料,且在刑事处理阶段仍表示拒绝抚养,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马某的违法行为导致男婴曾面临死亡,虽经多次手术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该男婴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人,严重损害了其身心健康,绍兴市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越城法院依法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担任国家监护责任。



法官说法:每一个生命都应当得到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弃罪与以遗弃方式的故意杀人罪难以区分,其关键在于是否考虑并给予了孩子获得救助的机会。

针对本案中,因被告人马某产子后故意丢弃,并使用多种掩盖手段试图断绝婴儿的获救机会,此种遗弃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该案的婴儿因母亲的无情丢弃,导致身患重病,虽经手术已脱离生命危险,却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虽已一岁有余,仍无法正常抬头、爬行和开口说话。

许多人说:“我生的孩子,怎么处置我说了算!”

但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其生命健康权也受法律保护!

父母生下孩子后,就应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既是社会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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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fd奋斗
    2024-3-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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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09: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不,你不配。23 / 作者:kevinbe888 / 帖子ID:275661不,你不配。361 / 作者:kevinbe888 / 帖子ID:275661不,你不配。448 / 作者:kevinbe888 / 帖子ID:275661好想打死这种人,太心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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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nu
    2023-1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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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不,你不配。679 / 作者:forregistuse / 帖子ID:27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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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1: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我还以为是和周杰伦的歌有关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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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fd奋斗
    2024-4-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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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1: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真的是悲哀,建议以后对待这种弃婴的,以后都不要给她做母亲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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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1: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配钥匙十元三把,您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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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ch擦汗
    2024-3-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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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生下来不想要,能不能用个毯子包一下,放到一个有人经过的地方,你不养有的是人想养,生下来就丢垃圾场,这女的真他妈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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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6: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为什么要生下来,让孩子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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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6: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小孩子何其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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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16: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这种女的残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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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21: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既然不愿意要他,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到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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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16 22:3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虎毒不食子啊,这种人应该拉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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