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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路] 支持对办理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进行刑事追责,并且对赔偿的必须自掏腰包而不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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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20: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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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7 22:1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支持,对赔偿的必须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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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8 09:0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柳州市 移动
这个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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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8 10:0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这样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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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8 13:4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这个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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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8 15:2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电信
没看视频,不知道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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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3-28 20:39: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这种东西说一说就得了,好难搞的,因为这种牵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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