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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2 2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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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和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定于2012年9月18日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试鸣防空袭警报。届时,防空警报器将同时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防空警报信号用电动警报器发放,其鸣响样式如下:
(一)10时30分至10时3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10时36分至10时39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持续3分钟;
(三)10时42分至10时45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整个试鸣过程持续15分钟。
* 防空警报试鸣,是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的日常战备工作。鸣放警报期间,请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并请相互转告。
2012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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