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陈延明 通讯员唐秀芳)张轩33岁,有车有房有老婆,算得上幸福,可他却时常流连夜店。 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他到市中心的一家夜总会找乐子。昏暗闪烁的灯光中,一个年轻的姑娘吸引了他。他上前搭讪,得知姑娘叫小红。在张轩眼里,小红是个无限魅力的女人,当晚,他就问小红要到了电话和QQ号。
之后,两人通过电话、QQ聊天。“小红,你做我情人好吗?”
“做你情人?那你一个月给多少钱养我?”张轩没有明确回答,只发了个表情。
小红常在QQ上说,“没话费了”、“手机没电了”。张轩想给她钱,于是和小红约在桂林某中学门口见面。
当看见小红穿着校服从学校里走出来,张轩有点懵了,“你还是个中学生啊?”
“是的,我那晚打扮得成熟。”
其实,小红只有13岁,在她眼里,张轩是个有钱的“大叔”,结识这样的人,能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倍有面子。
张轩给了小红100元外加一个新的充电器,小红很高兴。
今年清明节放假,小红在QQ上跟张轩说,“我不想读书了,你接我出去玩。”4月9日中午,张轩把小红带到临桂,还租了间房,想金屋藏娇。小红知道张轩想干什么,她进门放下行李就跑了出去。
但小红的突然失踪,急坏了她的爸妈和学校老师。
小红的妈妈最后通过QQ跟她取得了联系,但小红既不愿回家,又不说自己在哪。无奈,小红的妈妈于4月17日向警方报案。
5月1日,小红玩腻了,来到妈妈的单位找妈妈。她妈妈问她这些天哪去了,她说认识了一个30多岁的男人,男人带她去临桂租房住,但其实那房子她没怎么住,这些天都是在临桂的朋友家度过。但小红的家人觉得这事蛮严重,马上通知了警方。
根据小红提供的线索,张轩很快被警方抓获。
临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张轩用利诱的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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