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77|回复: 1

[原创文章] 短笺(139) 南街村:最后的“大锅饭”散伙了

[复制链接]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8-15 1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可可短笺(139)    
  欲了解本文写作起因,请先阅读链接guzhanhu.2007的博客文章《那10万元捐款说明了什么?   

南街村:最后的“大锅饭”散伙了

——读guzhanhu.2007的博客文章《那10万元捐款说明了什么?

可可

捐款者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长达近30年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发生根本性变革的形势下,竟然还存在实行“公社”经济制度的南街村,这是为什么?它何以存在这么长时间?那里是春风吹不到的独立王国吗?那里的XX不是XXX的基层单位吗?他们的经济后盾是谁?没有“国有资产这桶大肥水”支持,经济上体现“公社”经济制度的“优越性”的“大锅饭”他们还能实行下来吗?没有上面故意默认和纵容,他们能在全国都在搞“特色社会主义”而唯它还能坚持这么长的时间搞“公社”的分配制度吗?这说明这三十年来,不仅是一些“文革”遗老们在恋“左”,而且一些当权者还有相当数量的人还在将信将疑地对待“特色社会主义”,并想通过南街村试验“成功”来证明毛主义的神话依然正确性。

以捐款者的特殊身份来做这件事,我是理解的。而那些以前因“左”受穷吃苦,改革开放后虽没捞上大富大贵,然而,生活却不再过似从前吃不饱穿不好、病无医那样的穷苦日子;政治上也再不象从前那样:表面上虽然是“工人、贫下中家国家的领导阶级和可靠的同盟军”的一员,可是出门要开条子证明其出身成份、上大学没他的一份、入党当干部就更没他的一份;现在他可以和所的同学一样考大学,如果肯为民说话办一样当选人大代表、当领导干部,在国内他想去哪里不需要谁批准了。可就是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在咒骂现在的政府和政策,就这一部分人在说毛主义时代美好,这部分中国人的良心可从这些行为中看出来——如白眼狼啊!

南街村这最后的“大锅饭”散伙了,说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段的中国,过去实行“极左”路线搞“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是错误的。哪怕像南街村这样一块小小“试验田”,投入几十亿元的巨额资金支持,同样也还是搞不下去,这个靠银行巨额贷款撑起来的虚假的“社会主义大集体胜利”神话之“最后堡垒”,最后落得个欠银行贷款八十多亿元债务无力偿还,只得宣布破产的下场。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的体现,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例;同样也,这个村坚持搞了近六十年“公社”最终不仅经济上破产,政治上也出现领导干部私分集体财产,查出仅那掌管“大锅饭”的“大当家”的村总支书、联合总公司董事长一人就侵吞集体财产几千万元。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结局,也粉碎了一部分对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满的人,散布的:“改革开放政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根源”、“要是继续实行XXX的‘无产阶级专进下继续革命’和经济制度,这不会有腐败现象”的谎言。这个村的事实说明,搞“大锅饭”那一套,不仅造成资源巨大浪费,经济搞不好,民生越来越差,最终导致经济崩溃;而且还会是培植“家长”专制的横行,人民民主遭到无情的践踏,个人崇拜不可避免,权力失去监督和约束,法治被废,领导集团和领导干部的特权更为突出。结果是,官僚主义、贪污受贿腐败犯罪更加肆无惮忌,猖狂无比,集体腐败和个人腐败现象更为严重。在这个村里,某个掌权的领导的巨幅肖像和语录象领袖一样到处悬于村里的显眼处,村民要无限崇拜地说“我们敬爱X书记,他就象我们的父兄,带领我们奔向共产主义幸福明天”这情景让人一下子觉得时光倒退三、四年,或者置身于到今仍在推得个人崇拜和“坚定的社会主义”的某贫穷、专制的邻国一样;一些当权者侵占集体财产几千万,这也是对实行“社会主义大集体”体制能“消灭资本主义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和可以“从制度上根本防止和消除腐”谎言的极大讽刺!南街村的一般村民可有几千万私产吗?那昔日的“象我们父兄的敬爱X书记”,贪污私占集体财产几千万元,他算不算腐败分子?这就说明,新旧“大锅饭”都是腐朽的制度。它过去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好日子,现在更不能促进国家安定、富强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我要为南街村这最后的“大锅饭”散伙欢呼,为中国人民庆幸!

永别了!最后一锅苦涩的“大锅饭”!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0: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Gang1xplank 发表于 2013-8-29 14:02
?その小さなビット小売療法ハンドルの少しのために金のかかる。しかし、販売の周り来るとき、我々はスーパ ...

不识倭字,看它滚犊子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app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