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18时左右,灌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灌阳镇江东新区体育馆附近传来一阵阵“轰轰轰”的噪音,疑似有人飙车炸街。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布控。同时,灌阳交警大队信息化中队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发现车牌号为桂CM***F的白色小型汽车经过体育馆时产生的噪音严重超标。
随后,经过查询确认该车驾驶员系车主蒋某,执勤民警立即与当事人蒋某取得联系。经询问,蒋某对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灌阳交警依法对蒋某予以相应处罚,并责令蒋某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恢复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