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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谈(3)重义也要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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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1-24 22: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可可扯谈(3)

重义也要重利

——与闫姐闲扯职场上做人原则

可可

可可 只要有利益的不均,就会有徒弟的“打”师傅之心的,永远都无例外。因为“权”就是为“利而生灭且利己的。情义则是权利的反面。

闫姐 你是重情义的人。

可可 也重利哦!商品经济时代谁能做得仙神的?只要平衡得好,在原则下互利重情有义就很好了。

闫姐 三句不离本行 ,有点搞营销的意思。

可可 我现在不是商人也不是政客了,但我想,这是商品经济社会算“好人”的原则吧?

闫姐 你的原则是什么?

可可 互利双赢、守信重情;莫害人,人若害我必还击;

闫姐 这是毛主席的教导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十六字原则。你的想法有点偏激了,有谁能害你呀,你一不从政当官,二不经商做老板,谁还会害你的?

可可 那可不一定,人没惹疯狗,那疯狗照旧咬人。与人交友互尊重、求大同存小异;

闫姐 在外莫乱来,对家忠诚?

可可 人若许我一尺,我决不多取他一寸;我若得一条江,尚留人一条渠。贪得无厌必自取灭亡 。            

闫姐 呵呵,做诗呀?

可可 不是,这是我的原则

再一条就是关于暧昧的原则,我认为很重要、很实用:已婚有配偶或者有恋爱对象的人,千万别在同事中发展男女暧昧之情,更不能和下属发生感情上的纠葛,否则一定会招来颠覆性的挫折!

关于工作与快乐的关系,我认为是:唯有你自己的信心才是工作快乐与否的决定因素。因被迫而劳动是无奈的囚徒;因为自虐而劳动是人格的变异;因所谓的"理想"劳动是宗教的惩罚;只有因健康快乐而劳动才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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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1-25 09: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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